3.2 履行地点:浏阳市官渡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于次月下旬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支付作业服务费时,乙方须开出有效凭证(票据须是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并出具由甲方考核领导小组签发的作业质量考核结果,由甲方在扣减考核罚款后按实结算转账(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采购人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4.2 收款账户:******有限公司:************69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服务要求
1、所有垃圾必须全部拖至镇垃圾压缩站并负责集中进行压缩处理;
2、保洁全天从早至晚,洒水每天必保证两次以上,垃圾清运必须保证桶内垃圾不能太满,不许溢出桶外,垃圾桶和不锈钢垃圾外箱要求每月清洗二次。
3、集镇规划区内的人行道每月要求至少清洗一次,纳入月考评分。
************街道建筑物墙面);城乡结合部路边无建筑物的道路,以道路边缘外延10米为界;公园、广场以其四向界址为界。
5.2.2作业质量标准一、清扫保洁
1、作业时间:6:30—晚上18:00。每日二次普扫,冬春季第一次普扫时间为6:30-9:30,第二次普扫时间为13:30-16:30;夏秋季第一次普扫时间为6:30-9:30,第二次普扫时间为14:00-17:00;其他时段实行无空档巡回保洁,要求路面垃圾落地不超过二十分钟。
2、质量标准:卫生达到“九无十净”
“九无”:无堆积物、无积尘、无污染积水、无果皮纸屑塑膜、无烟头、无碎砖瓦砾、无痰迹、无卫生死角、无杂草。
“十净”:下水栅净、树池净、路缘石净、人行道车行道净、边沟净、果皮箱净、垃圾桶净、花坛绿化带净、休闲设施净、候车亭净。
其中每5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单项目不超过2处或累计不超过4处,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有损市容卫生项目。
二、地面清洗(洒水)
1、作业时间:5:30-17:00;每日清洗2次(上午5:30-7:30;下午14:00-16:00)。
2、质量标准:清洗时要开警示灯或鸣特种信号提醒行人与车辆,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清洗后车行道、人行道无泥沙、无扬尘、无油污,花坛、道路、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三、设施洗抹、维护
1、果皮箱每日洗抹1次,清掏2次;确保垃圾不爆满,箱体表面无灰尘、无污渍、无“牛皮癣”,摆放规范,洁净见本色。
2、垃圾桶每月清洗2次;确保垃圾不爆满,箱体表面无灰尘、无污渍、无“牛皮癣”,摆放规范,洁净见本色,桶周边洁净;垃圾桶发现破损的,保洁公司需及时更换,保证数量足额。
3、对公园设施、休闲石椅、石桌、绿化花坛及其他游乐设施及时进行洗抹,确保各类设施无灰尘、无污渍,摆放规范,洁净见本色。
四、垃圾清运
集镇区域内的垃圾桶箱内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垃圾压缩站,确保所有的垃圾桶箱不爆满,不堆积。
五、垃圾压缩站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压缩站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垃圾及时消化,无积压。
5.2.3人员配置要求
1、作业单位必须按要求配足清扫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
要求:
(1)管理人员应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财务1人(可兼职)。财务人员要求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2)垃圾清运车和洒水车作业人员,要求本人持有效的驾驶证,人员数量至少3人。
(3)集镇环卫作业人员不少于15人,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内,身体无重大疾病。
(4)垃圾压缩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要求为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无重大疾病,能胜任此项工作。
(5)所有作业人员都需购买保险,由作业单位负责。
(6)所有工作人员在上岗前需提供体检合格证明,所有工作人员体检等相关费用由作业单位负责。
(7)作业单位须及时支付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拖欠人员工资。
5.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作业单位应配足设施设备,并加强作业设备、设施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干净整洁。要求:
1、镇容环境卫生作业设备:能正常运作的洒水车不少于1辆(荷载质量为8T(含)以上),垃圾清运车不少于3辆(车况较好,如需改装自行负责),所有车辆都需购买保险,由作业单位负责。
2、垃圾桶由作业单位配置,具体数量为300个,在服务期限内垃圾桶有破损的,均由作业单位配置,如需配置不锈钢外壳则由采购人负责。
垃圾桶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长*宽*高(mm):590*740*1020 | 300个 | 需与供应商的环卫车辆翻转机械匹配 |
3、清扫保洁作业要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域。保洁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安全标志服并保持干净整洁,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
4、作业时间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溜岗,不得聚堆、闲聊;交接班衔接紧密,不得出现任何“空
档”。
5.2.5其它要求
1、官渡集镇规划辖区的主次干道、激情广场、集镇区内公路、背街小巷、空坪隙地、绿化带内的清
扫、清洗、卫生保洁与“非法小广告”清理(垃圾倒入已设置的垃圾桶内)。
2、官渡集镇规划辖区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容器(含果皮箱)、公共休闲娱乐等公用设施的清洗维护。
3、官渡集镇规划辖区道路的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内和车站、广场的日常保洁维护。
4、官渡集镇规划辖区内所有垃圾的收集并清运至垃圾压缩站。
5、负责所有拖运至垃圾压缩站内的垃圾的压缩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审定乙方制定的作业服务方案:检查、监督、考核乙方作业服务的实施情况:负责明确道路、绿化带、果皮箱、垃圾桶(垃圾箱)、垃圾焚烧厂的具体位置,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
6.1.2按检查验收结果计算合同价款,扣除乙方应扣款后,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6.1.3加强对临街建筑工地、商家店铺、摊点、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的管理,为乙方创造条件。
6.1.4负责制定服务作业要求及作业标准和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6.1.5就乙方作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可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其相关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6.1.6配合乙方做好相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6.1.7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6.1.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按期结算作业服务费,有权调整、清退不合格作业工人,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2.2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作业服务实施方案,自主开展服务活动,严格按照官渡集镇规划区“二清-一保一运-烧”作业质量标准完成各项作业任务。
6.2.3乙方必须按有关劳动定额标准配备作业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作业人员按时足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注重文明作业,确保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或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6.2.4乙方必须是注册的正规公司,独立经营、运作、管理,公司负责人代表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如抗洪救灾、重大疫情:省市重大活动等)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指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采纳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对于作业服务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城市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等法律法规的人和事,要积极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6.2.5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交由员工签署确认的与乙方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已经结清的证明书,作为甲方签发展约合格书的依据之一 。
6.2.6因第三方原因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向第三方索赔。
6.2.7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服务。
6.2.8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6.2.9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6.2.10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7.5若乙方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未达到作业质量标准或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人力、物力和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双方约定违约金为5万元。
7.6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甲方交予的固定资产和相关资料,不撤离作业区域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该部分违约金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7.7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并对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概不负责和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7.8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7.9乙方按甲方的指定的地方摆放垃圾箱,因垃圾箱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并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双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7.10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1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辖区内镇容环境卫生问题一年内被媒体三次曝光或省、市领导严厉批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2)甲方就乙方责任范围内同一个问题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三次以上(含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
(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不能安善解决与作业员工之间劳资争议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将承包项目擅自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的。
(5)月综合考核分连续两个月低于75分或全年累计有三个月低于75分的。
(6)合同期内,乙方停止服务时间连续超过12个小时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浏阳市官渡镇正东街7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金科时代中心 |
电话: | 0731-****** | 电话: | 0731-****** |